运输及预订条款和条件
【运输条款】
顾客购买清风湖畔缆车及清风湖观光单轨列车乘车券时,即视为同意本运输条款。
1. 乘车券仅限当日使用及退票,退票时遵循本公司规定。
2. 缆车载客量为10人,单轨列车载客量为6人,可与其他乘客同乘。
3. 依据《轨道运输法》第28条规定,乘客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· 行驶中干扰驾驶的行为
· 携带危害他人或引发不适的易燃易爆物品
· 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
· 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
4. 因个人疏忽导致的事故及随身物品遗失概不负责。
5. 请遵守排队秩序,严禁插队行为。
6. 身心虚弱者、孕妇、恐高症患者及其他患有慢性疾病者请避免乘坐。
7. 出现下列情况时,乘车券将作废并予以回收:
· 伪造或篡改的乘车券
· 成人使用儿童乘车券
· 其他违规使用的乘车券
8. 票券遗失不予补发,由此导致的行程取消不可受理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 请避免影响其他乘客的行为
· 吸烟及饮酒后乘车
· 车厢内喧哗吵闹及激烈行为
2.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:
· 食品饮料、酒类、燃气炉等各类火源
· 可能损坏客舱及设施的物品
【缆车预约须知】
1. 当日可通过网络及手机平台购票,折扣票仅限现场售票处购买。预约后不可更改日期(需取消后重新购票)。
· 优惠票请至人工售票处购买(需携带证明文件、身份证件及收据)
2. 乘车顺序按先到先得原则,请提前准备短信发送的二维码。
3. 缆车雨天照常运营,运行期间因降雨或能见度不足导致的票务取消及退款恕不受理。
· 但遇强风、雷暴、暴雨、暴雪等自然灾害导致无法运行时,仅限未使用票券可办理取消及退款。
4. 20人以上团体缆车票务请至人工售票处购买。
· 100人以上团体预约请致电070-4162-6009(营销部),我们将为您说明团体优惠方案。
5.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运营时间变更或暂停,未使用的乘车券仅限当日办理取消及退款。
6. 票券遗失不予补发,由此产生的取消申请不予受理。(咨询专线:043-643-7301 清风湖畔缆车)